万象

停车每月480元新建区世纪万象城开发商

发布时间:2023/12/26 14:44:5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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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记者刘星报道:今天不抢,明天停哪......7月14日,南昌市新建区世纪万象城广场小区多名业主向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记者反映,开发商以施工改造为由,暂停现有车辆元/月的包月政策,改为计时收费,每日费用高达30元,包月费用涨至元/月,业主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业主质疑开发商停车费远超同地区收费“以后的苦日子会一波接一波。”业主李先生说,7月4日之前停车费一直都是元/月的标准实行,4日那天物业告诉他们以后不能继续包月停车,只能临时停车,而临时停车的费用每日高达30元,这让他们很不能接受。在业主的强烈不满下,物业同意可以包月停车,但也涨到了元/月,业主认为价格过高,无法接受。业主手册据业主王先生了解,新建大道心怡雅居小区停车费元一年,合66元/月。新建中心小区地面停车位包月费80元/月,地下停车位包月费元/月。针对此事,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毛崽说,根据南昌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新建区世纪万象城属于第三类区域范围,停车场包月收费标准参考限定为元。若开发商提高的话,需要获得物价局审批文件,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擅自提高包月费违反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此外,李毛崽表示,目前小区包月停车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但是在物业出具的业主手册以及物业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可以选择包月停车,包月具有选择权,并且之前一直实行双方认可的是元包月形式,停车费都是支付给的物业公司账户,现在物业直接通知不包月,不给业主办理包月服务,很明显擅自变更约定,构成违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房管局应当监管物业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责令及时纠正。被指变相强制卖车位让业主承担亏损“开发商取消月/月的停车场包月费用,就是想向我们兜售车位。”业主钱先生说,开发商最开始想向业主售卖售价11万元到13万元不等的停车位,并在停车场明显位置打出宣传语“今天不抢,明天停哪”,随后就以施工改造为由暂停了现有车辆包月,按照计时收费收取停车费。“不准包月,停一个月就要支付元停车费。”面对开发商对业主突然取消包月停车,物业配合执行取消包月,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认为很明显属于变相强行要求业主购买车位。“我们开发商每个月的停车费亏损10多万元,这个钱肯定要出在你们业主身上。”钱先生说,业主对开发商定出的/月的收费标准产生质疑,收费标准是什么?居委会却给了这样的答复,这让业主表示很愤怒,开发商招商不利为何要让业主来承担这个费用。那么停车位售卖又是否合规?到底是卖车位所有权还是实际属于长期出租使用权?不少业主针对开发商售卖的停车位发出疑问。业主王先生反映,世纪万象城的地下停车位在房管局查到是不计容的,开发商没有产权。针对此事,律师李毛崽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66条规定,开发商出售车位要取得产权证,世纪万象城地下建筑面积没有计入容积率,不可能取得产权,也就是说开发商卖的车位是没有产权,卖车位所有权本身属于噱头,根本无权出售车位所有权。若开发商声称出让的是车位使用权,这实际本质就是长期租赁,长期租赁最长期限也就是20年,一次性花十几万实际就是租车位20年,对业主完全没有保障,开发商属于“假卖实租“,业主“购买”所谓车位是没有保障的,而且价格比较贵,购买后还得支付车位管理费。开发商无回应物业互相推责世纪万象城广场物业李经理告诉记者,对于万象城广场的地下车库,物业方无经营权,只负责维护地下停车场现场和车辆秩序,停车收费相关情况由开发商决定的。记者联系到世纪万象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刘总,他表示地下停车场收费相关问题由物业负责,与开发商无关。当记者再次向相关负责人刘总询问相关事宜时,已无法联系到。爱房网显示,新建世纪万象城的开发商为南昌大道置业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南昌大道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胡建平。新建区世纪万象城收取的停车位标准是否合规,停车位售卖又是否合法?针对此事,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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