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不必千篇一律上海新规提供空间,让户外招

发布时间:2024/1/8 14:22:48   点击数:

年9月19日,上海南京路步行街,招牌林立。视觉中国图一块小小的店招,是一家商铺简单直观的“脸面”,也是一座城市包罗万象的“门面”。在上海,商铺户外招牌在符合相应技术规范和设置导则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更加美观且富有个性,这一点将受到法规保障。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其中一大亮点是针对户外招牌的设置优化,即在确保店招设置符合规范的情况下,赋予空间让设置者展示个性、追求创意。新版《条例》将于年12月1日起施行。

立法中的共识:让店家通过户外招牌展示个性

新版《条例》规定,户外招牌设置应当符合户外招牌技术规范和设置导则的要求。上海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和景观区域、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区域内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等重要建(构)筑物上的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新版《条例》同时明确,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应当体现区域环境、建筑风格以及业态特点,为设置者展现个性和创意提供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立法的委员们认为,丰富而多元的城市审美,是衡量一座城市开放度、包容度乃至创造活力的指标,也是营商环境的一部分。

“(起草和审议新版条例)目标很单纯,希望我们的整个城市看起来赏心悦目,又有自己的城市特点,在满足安全、规范的条件下,这次立法允许个性化的户外招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毛新民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毛新民说,城市当中每家店铺的定位不一样、风格不一样,让店家通过户外招牌展示各自的个性是好事情,这也是立法过程中一个共识。与此同时,户外招牌是市容的一部分,自有其技术规范,也需要相应的管理规范、安全底线。

上海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施政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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